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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试点或明年初实施 试点或先行

扬子晚报  2010-10-19 10:52

房地产税试点有望明年初实施

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处获悉,国务院有望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批复房地产税试点,正式实施可能会从明年初开始。目前,重庆、上海两地递交国务院的方案,中央政府会协商调整,批复时会有不同,但也不会差异太大。

有关专家向记者透露,目前,《城镇房产税暂行条例》正在修订中,该条例的修订实施将成为在征收房地产税的法律依据。不过,消息人士对记者称,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改在同步进行,但不一定先修订条例再试点。房产税改革,很可能是地方试点先行,房产税条例修订推后。此前,增值税转型改革亦同是这样的过程。

近期房地产税成为舆论焦点,其首要原因在于它被视为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核武器”。今年4月份国务院出台以“国十条”为标志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以来,主要城市房价有所回落,但8月下旬之后又随着交易量的回升重新抬头。

9月底,有关部门出台了五项要求,被视为政府对正在回暖趋热的楼市进行“二次调控”的序幕,其中“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的表述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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