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集体土地将试点建设租赁房,村集体组织自建自管,由市场调节租金,面向流动人口等各类人群,归村集体所有。目前已有唐家岭等5个村,申请建设租赁房1万多套。今后的试点还将扩大。
已向国土资源部申报试点
昨日,副市长陈刚在作报告时表示,北京将进行集体土地租赁房政策的创新,市国土局已与国土资源部沟通协调,牵头编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目前,市政府已正式向国土资源部申报试点。
陈刚介绍,目前,北京市住建委正牵头研究,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建设用地、依据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的问题,起草《关于加强农村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近期有望出台。
部分租赁房或做公租房
昨日,市城乡接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表示,城乡接合部改造过程中,拆迁了部分村落及违建,但是许多曾经在此居住的流动人口仍希望在北京生活下去。因此,政府试点在城乡接合部地区的存量集体土地上建设一批租赁房,这批房屋由村集体组织自建、自管,由市场调节房租价格,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组织化成股份分配给农民以增加农民收入。
该人员表示,不同于政府的公租房,集体土地的租赁房将面向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人群。目前,不排除政府向村集体组织征收一部分租赁房作为公租房房源,给予村集体组织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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