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价与日俱升,工资却纹丝不动。”市民曾女士说这样的抱怨不只是她,她的同事、朋友也早已重复千遍。不过好消息很快就来了,7月16日,海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称报告)中提到,目前,海南正在充分调研、
“物价与日俱升,工资却纹丝不动。”市民曾女士说这样的抱怨不只是她,她的同事、朋友也早已重复千遍。不过好消息很快就来了,7月16日,海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称报告)中提到,目前,海南正在充分调研、论证,将在今年内再次调整全省工资标准。
目前工资标准是2010年7月实施的
报告中说,海南将努力建立工资正常增长长效机制,重点提高一线职工工资待遇。
2005年2月,《海南省工资规定》(政府令185号)公布实施,标志着海南工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自1994年以来,海南共进行了9次调整。
海南目前执行的工资标准于2010年7月1日颁布实施,具体标准为: 一类地区(海口、三亚、洋浦)为830元,二类(琼海、儋州)地区是730元,三类地区(除一、二类地区外的其它市县)680元,不少老百姓期待工资标准应随着物价的上涨进行调整。对此,海南正在充分调研、论证,将以工资正常合理增长为标准,在今年内再次调整工资标准。
向部分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同时,海南今年以海口地区为主,对部分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到部分用人单位一线员工工资增长及年终奖励设置与中层以上公司领导差距过大,一线员工要求合理设置工资增长机制和年终奖励制度的呼声较高。经过深入研究,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海南向部分用人单位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目前,用人单位均采纳了建议书意见,对一线员工待遇及时进行了调整。
报告中显示,在整改中,海南还首次建立起省级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轮流坐班接访制度,重点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保险的问题,检查了1023个建筑工地832家用人单位,为748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约8408万元,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约4万份。
此外还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拟通过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管控力度,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全省通用的“一卡通”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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