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海南省地税局消息,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大幅度增长。两税收入共计122,430万元,增收42,374万元,同比增长54.5%,增长幅度高于地方六税收入平均增幅2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地税收入增幅40.6个百分点。
据海南省地税局消息,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大幅度增长。两税收入共计122,430万元,增收42,374万元,同比增长54.5%,增长幅度高于地方六税收入平均增幅2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地税收入增幅40.6个百分点。
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地方六税各税种中增幅,同比增长68.1%,增收30,752万元;房产税同比增长42.7%,增收13,923万元。
据了解,海南省地税局采取了四项有效措施,促进两税大幅度增长。一是实施税源信息比对。提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征收及财产登记的异常信息下发给各市县局比对,并结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比对核查,强化了税源监控分析,实现了税源源泉控管,有效防范税收流失。
二是开展全省税源普查。在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制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对普查内容、步骤、要求、政策界限等事项进行明确;及时发布普查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县局的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动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推动争议事项解决。对全省范围内土地计税面积难以确定、因政府规划或征地原因使纳税人无法用地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争议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详细了解争议焦点、产生原因及争议涉及的税款,指导基层化解矛盾,及时协调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入库。
四是加强税收政策指导。针对基层税务机关请示的政策难题,及时明确具体处理方式,厘清政策盲点,缓解因政策不明产生的征纳矛盾,确保潜在税源及时转化为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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