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准备将自己另一套房子置换到学校附近。由于不是名下惟一的房产,不符合个人持有的满五年并是家庭成员名下惟一房产的要求,因此在出售的时候并不能享受免税的待遇。
近日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准备将自己另一套房子置换到学校附近。由于不是名下惟一的房产,不符合个人持有的满五年并是家庭成员名下惟一房产的要求,因此在出售的时候并不能享受免税的待遇。
由于“个人转让房产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一律按照20%交个税”,要置换的套房子买进来是280多万元,现在挂牌价46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1%交个税是4.6万元,如果按照差额20%的税率,就要交36万元的个税。
按照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原则,这36万元的税要加在房产交易价格中由买家承担,则这房子根本卖不出去。
个人转让房产一般涉及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上海市关于营业税的规定,分三种不同类型: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若持有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再对外销售,可以免征营业税;即便持有超过5年,但属于非普通住房,在对外销售时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是: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其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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