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三亚市的总体规划,南田片区纳入国家海岸海棠湾的总体规划范围。7月16日上午,国营南田农场召开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国营南田农场神泉集团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三亚市的总体规划,南田片区纳入国家海岸海棠湾的总体规划范围。7月16日上午,国营南田农场召开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国营南田农场神泉集团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出,南田农场集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按国有农场编制,统一纳入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农场集团实行土地用途管控制度。在农场集团区域内,严禁各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农场集团土地用途,因建设需要,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
未经允许搞抢建一律按违章建筑物处置
农场职工和有农场户籍的人员(南田温泉开发区除外)需要兴建生活、生产住房的,每户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房屋占地不能超过175平方米,并遵循相关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一律按违章建筑物予以处置。
严禁在温泉开发区内抢种、抢建,未经农场同意私自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基础设施一律按违章建筑物予以处置。未经省、市、农场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占用生态公益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及开垦、采矿、采石、挖沙、取土、挖塘等破坏土层及地表植被的活动。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农场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坚持省农垦总局和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以项目带土地为原则,必须符合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场集团内部职工承包和对外租赁土地,严格按照省农垦总局及农场自营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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