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省审计厅29日在其官网公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表明,海南省超额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但存在三大问题。
海南省审计厅29日在其官网公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表明,海南省超额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但存在三大问题。
据介绍,2012年,海南省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和竣工任务,实际开工8.34万套,竣工6.19万套,完成任务的116%和151%。当年筹集建设资金36.87亿元,共7.82万中低收入家庭25.91万人受益,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成效显著。
海南省审计厅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存在三大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9个市县(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建设资金存在缺口,拖欠工程款7.7亿元;5个市县(部门)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资金19995.12万元;2个市县(部门)未及时发放保障性住房资金补贴金额8441.25万元。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5736套保障性住房超标准建设,套均超面积48.77平方米;40个项目“四证”不全即开工建设;16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没有经过审批就用于施工;4个项目招投标操作不规范;24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36个项目共计12937套住房未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6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程序;部分勘察、设计、监理等受托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未能履行监督控制职责;5个项目2493套住房规划设计未按规定执行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3个市县共有770套住房出现墙体开裂、顶棚渗水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因选址不当、设计缺陷、规划有误造成损失浪费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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