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概念的兴起,不少房地产开发商都看好海南土地的升值潜力,兴起了一股囤地热潮。从省会城市到底下市县,实现了土地市场多点开花的繁荣局面。然而,在土地繁荣的背后,却是大片闲置土地晒太阳长荒草的尴尬局面。
近几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概念的兴起,不少房地产开发商都看好海南土地的潜力,兴起了一股囤地热潮。从省会城市到底下市县,实现了土地市场多点开花的繁荣局面。然而,在土地繁荣的背后,却是大片闲置土地晒太阳长荒草的尴尬局面。
唤醒"沉睡的土地"
在海南土地资源日益珍贵的大背景下,如何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已成当务之急。为了唤醒这些“沉睡的土地”,海南省摸家底、立新规,动了真格——2013年11月1日,《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定》”)开始实施。
新《规定》明确,闲置土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25%的;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
对应新《规定》中对闲置土地的定义,我们惊讶地发现海南全省共清理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三类土地共28.68万亩。其中“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有13.06万亩,约为海南省近两年的土地供应量,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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