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3日,记者从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获悉,今后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现场会统一由三亚市土地交易市场(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六楼)改为在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举行。
11月3日,记者从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获悉,今后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现场会统一由三亚市土地交易市场(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六楼)改为在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举行。
11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审批制度,加强土地资源集中管理,并对全省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交易和统一监管。按规定,省政府将组织建设全省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并纳入省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大对全省的土地供应和交易统一管理。
为此,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明确我市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公告发布、开标及竞价活动、交易结果公布将统一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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