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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竟是微商 假借租房“吸粉”

三亚日报  2017-08-10 04:38

[摘要] 记者近日却接到三亚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小雷的报料,称其在某网站上浏览的租房信息名不副实,部分“房东”发布装修气派、干净舒适的租房照片,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租房者加其微信,但加了微信后,“房东”却声称房子已经出租了,然而其朋友圈却不停地发布各种化妆品、减肥丰胸产品广告信息。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互联网上寻找租房信息,因为网上房源房型多,价格不一,提供了很多选择余地。然而,记者近日却接到三亚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小雷的报料,称其在某网站上浏览的租房信息名不副实,部分“房东”发布装修气派、干净舒适的租房照片,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租房者加其微信,但加了微信后,“房东”却声称房子已经出租了,然而其朋友圈却不停地发布各种化妆品、减肥丰胸产品广告信息。

租客遭遇:

租房前要求加“房东”微信

其朋友圈满是产品广告信息

“东海小区附近出租暖心房屋,1室1厅1卫整租40平方米,租金700元/月,押一付一。商业餐饮一条街,银行、学校、医院都在周围。”今年6月份刚从三亚某大学毕业的学生小雷打算留在三亚实习,便通过某网站查找房源,了解租房情况。当她看到房东“马小姐”发布的照片显示房子干净简洁,租金实惠,交通方便,便想进一步咨询了解。

小蕾说,房东发布的图片中除了房子情况外,还有一张附有二维码和微信号的图片,要求租房者先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添加微信号。页面底下,房东也表示房子只租给爱干净爱卫生的女士或情侣,并附上了微信号“wnm866”。

“我加了房东的微信号,向其咨询房子的情况,但房东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小雷说,房东说房子出租了自己就没放心上,继续找房子,并前后从某网站上添加了三四个房东的微信。

随后的日子里,小雷变得苦恼起来,她的朋友圈经常看到微友发布的产品信息,不仅有化妆品、减肥药,还有食品广告和丰胸产品广告。为此,她屏蔽了好几个微友。而这几个微友,是之前租房时从网上添加的“房东”。小雷这才恍然大悟,所谓的“房东”竟然就是微商。“我觉得这种让人加微信联系的租房信息一般是虚假房源信息。他们为了骗取租房者的关注,进而达到其背后的商业目的。”小雷认为。

记者调查:

“马小姐”在各地“出租”房子,微商假借租房“吸粉”并不新鲜

根据小雷的报料,三亚日报记者找到了“马小姐”在某网站上发布的房源信息,发现确如小雷所说,房子条件看起来很好,可是租金却很低,要租房还得添加房东微信联系。记者便以租客的身份,添加了“马小姐”和其他提供微信号的房东的微信。通过好友添加后,记者询问房子的情况,“马小姐”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记者随即浏览其朋友圈,并没有发现有产品推销的信息。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记者发现,“马小姐”和其他“房东”开始在朋友圈发布各种产品信息,护肤品、红酒、面膜、酒酿蛋等产品广告不一而足。记者便再次咨询“马小姐”和其他“房东”还有没有房子,试图提出看房,但无一例外,均被告知房子已经出租。

“马小姐”们到底是不是假借租房名义推销产品的微商?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关键字词,发现“马小姐”在三亚、海口、常州、德州、烟台、扬州、台州、嘉兴、马鞍山、蚌埠、合肥、巴中、青岛等十多个城市的某网站、勤加缘网站上发布租房信息,这些租房信息中无例外都要求租客添加微信号“wnm866”。

三亚日报记者登录某网站等网站了解到,发布的租房信息中,只要是物美价廉的房源,都会有“添加微信,只限女性、男性勿扰”的要求,且“房东”提供的微信号一般都以图片形式呈现,有的微信号码还用阿拉伯数字、汉字、序号等不规范的形式呈现。

8月9日,三亚日报记者多次尝试拨打某网站客服热线,但由于热线设置原因,记者联系不上客服,只能根据客服提示,通过某网站在线提供情况。当天下午,某网站通过邮箱回复,建议记者去相关的页面点击举报,并表示会有工作人员进行核实。随后记者到“马小姐”发布租房信息的页面进行举报,并留下联系电话。但截至当晚记者发稿时,“马小姐”发布的租房信息还挂在某网站上,没有进行任何处理,某网站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联系记者。

记者了解到,微商刚刚兴起时就被媒体爆出过,利用某网站等分类信息网站、贴吧、论坛甚至一些本地化的网站发布虚假租房信息,从而达到加好友“吸粉”的目的。

微商心声:

做微商,微信好友越多越好

“这样的微商,即使我加了你,但对待你这种不诚信行为,我是不会买你的东西的,可恶!浪费我的时间。”网友“Eileen5209?”对微商这种欺骗行动表示愤怒。微商对添加微信好友进行推销产品的做法怎么看?加了好友后推销效果如何?8月9日,三亚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微商,他们一致认为,做微商,越多人加微信越好。

来自广东的微商程艳说,现在微信用途广泛,加好友是为了扩大圈子,这样就会有部分好友关注你,关注你的那些好友就有可能发展成客户,或者成为你的产品代理商,提高拿货量。因为,微商界是分层级的,层级按拿货量来定,层级越高,拿货价越低。

租客是为了租房,看到“房东”发的都是产品广告信息,会不会造成反感,达不到推销效果?对此,海南微商黄静表示,这要看个人对微商的接受程度,如果加了好友后不喜欢可以删除。

“相比没人添加好友,人多肯定是好,做生意就是这样,顾客多一些才叫做生意。”来自广东的穆妮是某地区的某产品总代理,因为微信,她走上了微商之路,不仅产品卖得红火,还开起了实体店。其朋友圈每天发布十多条产品广告,多的时候一天可以发布几十条,可谓“刷屏”。

对于个人微信添加陌生好友后如何区别对待,多位微商告诉记者,做微商也是有一套程序的,会让你把微信好友分类备注,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广告发布,这样才能达到宣传推销的效果。但来自厦门的微商柳美表示,广泛添加好友有时候效果一般,朋友圈发得好才是最重要的。

律师说法:

欺诈行为难以举证

恶意磋商可起诉

微商假借租房发布虚假信息以达到推销产品,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如何界定?三亚日报记者采访了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震,他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如果租客为了磋商付出了成本,可以要求赔偿。但一般情况下,欺诈行为很难取证。

王震解释说,房东既可以说是房屋出租方,也可以是产品推销方,两者身份并不矛盾,因此很难举证房东不是房屋出租方。如果租客为了看房花费了时间、交通费用,且能够坐实房东是为了推销产品而打着房屋出租的幌子,那“房东”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行为。

欺诈行为难于举证,租客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王震表示,发布租房信息的网络平台负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义务,应加强平台监管,如果平台一直存在这种欺诈行为而不加强监管,久而久之,平台的信誉就会降低,失去诚信。同时,租客也应加强辨别能力,以免上当受骗。

三亚日报记者提醒各位租客,当您在网上浏览有关房屋出租信息,只要符合只租给女性、电话打不通或是空号、要求微信联系等情况,就要谨慎辨别,小心虚假的租房信息,不要随意添加陌生的微信号码。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

1、要在正规的网络平台寻找房子出租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2、网上信息量大,其信息的真实性差、重复信息多,如房东只留微信联系方式要小心。因一些虚假的房屋照片可以在网上搜到,一些“房东”就是直接从网上下载的照片。

3、确认房屋安全不能只看图,一定要认真检查房子是否是待拆迁的房子甚至是危房。时下很多房东将房子改造成小间出租,租房时一定要确认这种房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漏水、电路布置不妥等。在网上租房子一定要实际看房后再做决定。此外,要选择白天看房,白天光线好,房子的缺点可以一眼看得出来。

4、不要急着交押金,要查看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防止遇到假房东,导致自己上当受骗。

5、入住房屋后,要记得及时换锁。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的房子,入住后要防止中介再自由从屋里进进出出,影响财产安全和侵犯个人隐私。换把锁,同时也为自己的个人安全上把锁。(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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