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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部门:酒店式公寓属限购范围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杨羚强  2012-07-24 09:13

[摘要] 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公寓式酒店不可分割销售

上述《解读》发布之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以购房者名义电话咨询部分自称“酒店式公寓”的项目是否受限购令影响。有意思的是,那些真正意义上的酒店式公寓楼盘的销售人员多称其楼盘是住宅而非酒店式公寓,承认受限购令的制约;反倒是那些被《解读》明确划定为公寓式酒店的楼盘,销售人员却向记者强调项目属于“酒店式服务公寓”,不受限购禁令的影响。

上海中原地产顾问研究总监宋会雍透露,事实上,上海此前一直严格执行限购令,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一直属于被限购的范围。而张宏伟表示,即使是以酒店式公寓名义对外销售的办公式公寓,购买者也不多,并不是市场的主流。

那为何上海市房管局要发布这样的一份《解读》呢?

有分析师猜测,可能是为了强调公寓式酒店是禁止分割销售的。他称,此前国土部对公寓式酒店禁止销售有明确的规定,但屡屡有开发商欲突破“红线”,将禁止分割销售的酒店向个人销售。上海市房管局的真正用意就在向社会强调这些酒店是不可以被作为公寓卖的。他认为,国家对酒店产权分割销售的监管力度正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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