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遏制不断飙涨的房价,今年4月份以来,监管层在楼市调控中屡出重拳。近期,管理层再度重申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个人房贷政策不松动。同时,银行对开发商贷款的执行情况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开发商其实很差钱
4月17日,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以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某房地产行业专家表示,房地产开发是一个资金密集型活动。自管理层要求将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在国内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渠道被堵死后,新政策对地产公司的信贷融资提出了很多的限制。各家商业银行都收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规模,房地产开发商差钱的紧张程度也将与日俱增。
有分析观点指出,自楼市调控以来,房地产行业中成交量的大幅下跌和房价的岿然不动让市场形成了“2010年开发商不差钱”的观点,然而,大部分房地产企业资金都有赖于预售资金的回笼后再开发,由于此前高价拿地要面临土地款的支付及前期开发的资金投入,而楼市调控依然严厉,“不差钱”的开发商资金链压力日益暴露。特别是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而言绷紧的资金链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据悉,银监会此前对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了“三不贷”的原则。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于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即参与招拍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增加贷款。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7.33万亿元,同比增速达38.1%。针对房地产信贷风险,银监会多次重申,要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并继续要求各大中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季度开展房地产贷款的压力测试工作。
记者了解到,多家国有银行对于房地产贷款,都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经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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