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执行限购的46个城市中,有45个限购政策即将在本月底到期。这是一场静悄悄的博弈:中央政府需对全局负责,强调对限购令的坚持;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总有放松限购的冲动。住建部日前关于限购令若无特殊情况当延期的表态,应当会在本月晚些时候获得各地的正面回应。
房产税究竟怎么征?
事实上,房产税究竟怎么征?只征增量房还是存量房也要征?税率怎么定?税种结构的设置等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全面推进税制改革才能完成。如果税制改革像重庆、上海目前两个试点城市一样,单纯围绕居住功能来设置,税费成本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普通老百姓头上。
刘洪玉告诉记者:“从国外经验看,房地产税制度设计有五个关键问题要解决:一是房产税的功能定位;二是房产税税收如何使用的问题,以及使用过程中公开透明的决策监督体系建设问题;三是税制设计中的公平问题,也就是如何在开征房产税后确保横向公平(住房价值高的多缴税、价值低的少缴税)与纵向公平(收入高的多缴税、收入低的少缴税),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因为住房价值与拥有该住房的家庭收入之间并不一定匹配,要实现两个公平是非常困难的;四是税负问题,也就是说房产税开征后,税负水平必须是可负担的;五是征管效率问题,即征管成本与税收收入之间,要有一个合理的关系。”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则一直主张,可以用增值税收递减的方式限制过度炒作房屋。比如年卖房子可以征50%到70%的增值税,然后逐渐递减,每增加一年就少一些税收,让他们长期持有房屋用来出租。此外,应用征收房产税的方式,在扣除一定住房面积后,对存量房进行征税,这样就可加大对持有人的现金流压力,可以鼓励一些人用投资房来出租。
实际上,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开发环节、流通环节和保有环节。重庆、上海的房产税改革,主要是对保有环节的税收。刘洪玉认为,增值税通常是在交易环节征收,与作为房地产税的财产税功能不同。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持有住房成本,有利于存量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是房产税的重要功能定位之一。
不过,“用增值税收递减的方式限制过度炒作房屋,面临的问题是较难操作。一是二手房交易的阴阳合同可能使增值税设计落空;二是这需要有一个联网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作基础,而这个系统目前尚推进艰难。”刘洪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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